開標實況:已決標,明細補抓中
決標公告已於 2026/10/01 發布,投標明細正在補抓,稍後重新整理就會出現。
投標廠商與標價正在從採購網補抓。正在補抓,幾秒後自動更新
決標品項
共 0 個品項
| 序號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誰在評選
5 位評選委員。最有利標由委員會評分決定,名單與出席紀錄比底價更能解釋結果。
| 序號 | 委員 | 職業 | 出席 | 與本案相關學經歷 |
|---|---|---|---|---|
| 1 | 張偉裕 | 教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雷達氣象、中尺度氣象 |
| 2 | 蘇世顥 | 教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國文化大學大氣與地質科學系職稱:教授所任工作:數值模擬、雲物理 |
| 3 | 劉清煌 | 教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國文化大學大氣與地質科學系職稱:系主任/副教授所任工作:雷達氣象學、中尺度氣象學、颱風氣象學 |
| 4 | 齊祿祥 | 公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央氣象署大氣觀測組職稱:組長所任工作:綜理大氣觀測組業務 |
| 5 | 林昆緯 | 公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央氣象署大氣觀測組職稱:科長所任工作:綜理大氣觀測組測站業務 |
點名字可看這位委員還評過哪些案。公開資料只有姓名沒有識別碼,同名同姓會併在一起。
公告歷程
共 2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第8點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該點註1及註2相關內容)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 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 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 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 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請廠商派員依開標時間及地點參與開標,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情事等,未派員到場者本署將於開標後通知,如未於通知後15分鐘內到場者,視同放棄。 8.本案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天內交付期中報告初稿,決標日起75天內交付期中報告完稿。 (2)廠商應於115年12月1日(含)前交付期末報告初稿,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教育訓練並交付期末報告完稿及程式集產品,於12月28日交付派駐監控工程師簽到簽退記錄。 (3)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供2名派駐監控工程師名冊(含姓名、手機電話)予本署,派駐監控工程師須為得標廠商公司人員(須提出得標廠商勞保投保證明),並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至本署執行業務,派駐期間至115年12月27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