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
2025/02/25 決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大方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83602730 | 278,775 | 92.8% | 得標 |
底價 300,000(占預算 99.9%);得標價占底價 92.9%。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114年度新北市金山區清明祭祀服務 | 1.0 | — | 278,775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需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貴廠商如對本案資格、規格、價格審查、決標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本案如遇颱風天導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無法開標時,將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並於決標紀錄及決標公告上更正之。
有關履約保證金之相關規定,請廠商配合如下:
1.廠商應於本採購案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但繳納期間逢春節者,繳納期限展延5日。
2.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繳妥保證金者,每逾1日,本機關得處以決標金額5/10000之懲罰性違約金,並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惟最多處罰累計總金額為決標金額75/10000為限。得標廠商逾規定日之次日起15日內仍未繳妥者,將據以解除、終止契約;本採購案倘規定需繳納押標金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