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文化商店服務勞務承攬
已決標勞務類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案號 YCM1141204 · 機關代碼 3.82.33.1
372 萬
預算金額
372 萬
決標金額
372 萬
底價
1
投標家數
2025/12/15
已截止
截止投標
2025/12/16
開標
摘要 依下方資料自動彙整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首次公告於 2025/12/05,共 2 則公告。預算 372 萬,截止投標 2025/12/15,開標 2025/12/16。2025/12/26 決標,1 家投標,得標廠商是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標價 3,718,168)。採最有利標,評選委員 5 位,名單在「評選委員」頁籤。
開標實況:2025/12/26 決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 單一投標
| 序號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1 | 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7769010 | 3,718,168 | 100.0% | 得標 | — |
底價 3,717,088(占預算 100.0%);得標價占底價 100.0%。
決標品項
共 1 個品項
| 序號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1 | 115年度文化商店服務勞務承攬 | 1.0 | — | 3,717,088 |
誰在評選
5 位評選委員。最有利標由委員會評分決定,名單與出席紀錄比底價更能解釋結果。
| 序號 | 委員 | 職業 | 出席 | 與本案相關學經歷 |
|---|---|---|---|---|
| 1 | 邱長光 | 已退休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職稱:處長所任工作:觀光遊憩規劃與管理、觀光遊憩行銷與推廣、遊憩區規劃與管理 |
| 2 | 林香君 | 景文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景文科技大學(餐飲管理系)職稱:助理教授所任工作:觀光餐旅管理實務、智慧觀餐導論、餐旅文化等相關課程之教學 |
| 3 | 李貽鴻 | 已退休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銘傳大學休閒(遊憩管理學系)職稱: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所任工作:與觀光旅遊實務運作、觀光行銷宣傳、餐飲管理、民宿及旅館管理、觀光休憩行政暨法規、國際會展管理、觀光工廠行銷及經營管理、觀光休憩節慶活動設計、農業觀光與休閒漁業開發、生態觀光及環境教育、文創產業觀光行銷、運動觀光暨休憩場館經營管理、國家公園及森林遊樂管理之相關教學 |
| 4 | 葉玫霖 | 公務人員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職稱:秘書所任工作:督導鶯歌陶瓷博物館各項館務 |
| 5 | 龔碧琪 | 公務人員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職稱:組長所任工作:綜理營運行政組業務 |
點名字可看這位委員還評過哪些案。公開資料只有姓名沒有識別碼,同名同姓會併在一起。
公告歷程
共 2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附加說明
一、採購預算: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71萬8,168元正(第一期:115年);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第二期:116年,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00萬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1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總採購金額(含後續擴充)為:新臺幣771萬8,168元正。
二、後續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
(一)後續擴充期間:1年。
(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00萬元。
(三)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三、本案已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固定費用新臺幣343萬5,088元,不列入報價範圍。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相關稅捐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及提供「標價之組成內容」。決標後,廠商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詳如本採購案投標標價清單。
四、經開標(資格審查)、評選,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辦理與第1序位優勝廠商(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議價(廠商管理費用):
(一)「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書明「願以底價承作此案」,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決標廠商為「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關「廠商管理費用」,本館之底價為新臺幣28萬2,000元。
五、決標後,廠商管理費用之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343萬5,088元)合計為契約總價。故本案契約總價為新臺幣371萬7,088元正(含稅)。( 282,000 + 3,435,088 = 3,717,0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