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 /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115年縮時攝影機影像AI辨識系統執行計畫
招標中勞務類842 軟體執行服務流標 1 次案號 1150030296 · 機關代碼 3.80.15.4
50 萬
預算金額
—
決標金額
—
底價
—
投標家數
2026/09/10
已截止
截止投標
2026/09/11
開標
開標實況
尚未決標
決標公告出來後,這裡會列出每家廠商的標價與未得標原因。
還沒有開標資料。
公告歷程
3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標案文件(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5.服務企劃書。
(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備註]: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評審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