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決標
115年活動中心前地下漏水緊急修繕
案號 115010 · 機關代碼 3.79.6.97
33 萬
預算金額
33 萬
決標金額
33 萬
底價
1
投標家數
—
截止投標
—
開標
開標實況
2026/05/12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宜昌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45903123 | 326,000 | 100.0% | 得標 |
底價 326,000(占預算 100.0%);得標價占底價 100.0%。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115年活動中心前地下漏水緊急修繕 | 1.0 | — | 326,000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附加說明
(1)本校4月初接獲臺北市自來水公司通知3月水費用水發現有異常增加情形,至5月初通知4月水費費用已無故飆高暴增至9萬4,772元。(本校去年(114年)(3月)水費1萬7,311元、去年(4月)水費2萬0,450元)
(2)自4月初接獲水公司通知用水異常,動員處室同仁巡查、水公司承辦到校兩次協助、水電工程行兩次巡檢、游泳池設備廠商三次巡檢,終於4月30日確定漏水範圍為活動中心前,詳記述漏水大事紀,4月30日,聯繫北市教育局工程科督導,討論申請本案經費申請補助。
(3)衡量漏水若未及時處理,後果嚴重且具累積性,漏水嚴重影響校舍結構安全,鋼筋鏽蝕,若滲入插座或電線管路,引發電氣火災危險,地下管線漏水導致土壤流失地坪下陷,恐影響學生校園活動之安全,急需緊急搶修處理。
(4)為加速漏水緊急修繕及時處理時效要求及師生在校安全維持教學活動正常運作,後續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所定「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採限制性招標方式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緊急採購機制辦理。
(5)本校於115年5月7日北市西湖實中總字第1156003260號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緊急搶修漏水經費新台幣32萬6,000元整及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所定「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本校於115年5月8日簽呈採購招標作業申請表機關首長(校長)奉准核可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1日北市教工字第1153066675號函核定本案緊急修繕補助款新台幣32萬6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