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6 萬
預算金額
866 萬
決標金額
—
底價
1
投標家數
—
截止投標
—
開標
開標實況
2026/01/27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00968923 | 8,661,588 | 100.0% | 得標 |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委託管理臺北市向晴家園-兒童及少年團體家庭(第1次議定) | 1.0 | — | 8,661,588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及第7款、「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及7、契約第15條、實施計畫第21點第1項、本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 變更事項:
(1)擴充115年:機構主管人事費1萬6,080元、管理費5萬9,640元、一次性修繕費750萬元。
(2)實施計畫第壹拾、二、(一)、2變更為「機關每月撥付經機關核備資格之專職人員每年至多13名,含保護性一般風險社會工作督導1名、保護性一般風險社工人員3名、兒少庇護性安置家庭專業人員9名(每人薪資按月計酬,以1年12個月計),每月撥付總額以當月實際聘僱人力計算,115、116、117年每年分別各至多撥付938萬7,684元、945萬2,004元、951萬6,324元,…。」。
(3)實施計畫第壹拾、二、(二)變更為「一般事務費:按房舍實際面積,使用坪數第1至50坪,每坪每月350元計之,第51坪起,每坪每月200元計之,…,每年至多撥付125萬1,600元,未滿1年按月依比例計之。」
3.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866萬1,588元。
(1)後續擴充:864萬8,628元。
A.115年:757萬5,720元。
B.115年至117年:107萬2,908元(含兒少庇護性安置家庭專業人員人事費51萬4,188元,及一般事務費55萬8,720元)。
(2)另依上揭公告明訂之預算編列標準,尚須加帳人事費差額1萬2,9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