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
2025/12/04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 01013257 | 939,420 | 100.0% | 得標 |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委託管理臺北市育兒資源暨培力中心(第2次議定) | 1.0 | — | 939,420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10月21日「擴大推動育兒指導服務方案研商會議」會議紀錄、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1、契約第十五條。
2. 變更事項:
(1) 實施計畫第陸、三、(三)自115年起變更為「育有未滿2歲兒童家庭育兒指導服務電話初評服務」。
(2) 實施計畫第陸、四、(三) 自115年起變更為「育有未滿2歲兒童家庭育兒指導電話初評服務,每年應達3,500人次」。
(3) 實施計畫第捌、二、(一)、2變更為「機關每月撥付專業人員或其他經機關核備資格之專職人員共6名及主管或專案負責人員1名(每人薪資按月計酬,以1年12個月計),每月撥付總額以當月實際聘僱人力計算,採總額制撥付,114年至多445萬5,540元,惟各人員每月實領薪資(不含獎金、加班費、津貼、不扣薪假與特別休假代理人員薪資)應達3萬6,000元以上,由廠商自行統籌分配 (人員資格詳註解)。115年起得再增聘1名專職人員辦理育有未滿2歲兒童家庭育兒指導電話初評服務,如電話初評服務人次達8,000人次,得再增聘1名專職人員,115年至多539萬4,960元。」。
3.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93萬9,420元。
育有未滿2歲兒童家庭育兒指導電話初評服務人員人事費估算式:
(1) 3,500人次(115年起):52,190元*1人*12月=626,280元。
(2) 8,000人次(預計115年7月起):52,190元*1人*6月=313,140元。
(3) 依實際服務達成人次及人員進用情形核實撥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