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萬
預算金額
6 萬
決標金額
—
底價
1
投標家數
—
截止投標
—
開標
開標實況
2026/01/15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04170054 | 64,320 | 100.0% | 得標 |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委託管理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第13次議定) | 1.0 | — | 64,320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3)契約第15條。
(4) 臺北市政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9月24日公告-115年度社區式身心障礙服務銜接長照獎助計畫申請須知。
(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4021號函。
2. 變更事項:
(1) 115年起專職輔具評估人員每人每月人事費調整為6萬5,660元(依上揭編列標準,比照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度社區式身心障礙服務銜接長照獎助計畫-擴增地方輔具中心服務量能-輔具評估人員月薪計之,計算式:4萬9,000元*134%=6萬5,660元)。
(2) 契約第五、(十三)點變更為:「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履約期間如涉最低工資調整,致前開金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者,廠商應配合調整勞工薪資,且社會工作人員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及社工督導專業服務費支給表」。本契約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依衛生福利部最近一年度公告之「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辦理;其餘非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亦比照前開規定辦理,餘詳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一項(一)款人事費規定。」
3.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6萬4,320元。
計算式:專職輔具評估人員(65,660元-62,980元)*2人*12個月=64,3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