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2024/09/12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序號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1 | 社團法人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 77121050 | 6,535,120 | 100.0% | 得標 | — |
決標品項
共 1 個品項
| 序號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1 |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南海段)(第5次議定) | 1.0 | — | 6,535,120 |
誰在評選
0 位評選委員。最有利標由委員會評分決定,名單與出席紀錄比底價更能解釋結果。
| 序號 | 委員 | 職業 | 出席 | 與本案相關學經歷 |
|---|
點名字可看這位委員還評過哪些案。公開資料只有姓名沒有識別碼,同名同姓會併在一起。
公告歷程
共 1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
(2) 契約第15條。
(3) 本府113年6月27日府社綜字第1133108254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4) 行政院113年4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1007587號函核定修正「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113-117年)」。
(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4月9日社家障字第1130003999號函、113年4月19日社家障字第1130760804號函。
(6) 本局113年1月3日研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採購契約會議決議。
(7) 本局113年6月11日113年第1次直接服務聯繫會議決議。
2. 變更事項:
(1) 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計畫第玖、一、(二)、1、(2)點所列之其餘專職工作人員(一般專業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以新臺幣5萬652元計之。
(2) 廠商負責人變更為賴豐福,廠商銜稱變更為社團法人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
(3) 實施計畫第玖、一、(二)新增「9.衛褔部布建計畫業務費:因天災、事變、突發或其他事件,有使專職人力之辦理個案服務社工督導及社工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依勞動基準法計算之出勤費、加班費或雜支等,依出勤費實際支用情形核實核銷,113年至多為180萬元。」、刪除實施計畫第玖、一、(二)、3.「處理天災事變延長工時費:…2萬元」。
(4) 實施計畫第玖、一、(二)、1、(1)、A.點之專職人力,配合衛福部資源布建計畫,自113年1月起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加1名社工督導及5名社工人員。
(5) 其餘變更事項詳如對照表。
3. 本次變更減帳新臺幣2萬元、加帳655萬5,120元(含衛褔部布建計畫業務費180萬元+社工督導及社會工作人員人事費差額461萬5,980元+一般專業人員人事費差額13萬9,140元)。
(1) 社工督導增加1人,每月以一般風險計之。計算式:
44,239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4,000年資+1,000風險,共計55,239元*134%=74,020元,74,020元×1人×12個月=88萬8,240元。
(2) 社工人員增加5人,每人每月以一般風險計之。計算式:
A.37,765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4,000年資+1,000風險,共計48,765元*134%=65,345元,65,345元×3人×12個月=235萬2,420元。
B.37,765起薪+4,000年資+1,000風險,共計42,765元*134%=57,305元,57,305元×2人×12個月=137萬5,320元。
(3) 一般專業人員至多核予3人(詳實施計畫第玖、一、(二)、1、(2)點),每人每月以5萬652元計之,計算式(5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