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已決標,明細補抓中
決標公告已於 2026/10/01 發布,投標明細正在補抓,稍後重新整理就會出現。
投標廠商與標價正在從採購網補抓。正在補抓,幾秒後自動更新
決標品項
共 0 個品項
| 序號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誰在評選
7 位評選委員。最有利標由委員會評分決定,名單與出席紀錄比底價更能解釋結果。
| 序號 | 委員 | 職業 | 出席 | 與本案相關學經歷 |
|---|---|---|---|---|
| 1 | 馮正一 | 國立中興大學教授 | 未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崩塌地治理、水土保持工程、集水區調查規劃、水庫安全評估、地質調查、大地工程、基礎工程之教學研究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職稱:教授所任工作:崩塌地治理、水土保持工程、集水區調查規劃、水庫安全評估、地質調查、大地工程、基礎工程之教學研究 學歷:普渡大學土木工程所博士 |
| 2 | 蔡靜嫺 | 已退休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職稱:講師所任工作:景觀設計、施工監造、生態設計、景觀評估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職稱:助理教授所任工作:景觀規劃、調查分析、地理資訊系統應用、環境復育 學歷:美國密蘇里大學哥倫比亞校區環境設計系碩士 |
| 3 | 李美芬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副教授 | 未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景觀系)職稱:助理教授所任工作:景觀規劃、景觀評估、景觀意象、景觀美學、植栽設計等教學工作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景觀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景觀規劃、景觀評估、景觀意象、景觀美學、植栽設計等教學工作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園藝學系造園暨景觀組博士 |
| 4 | 宋昌國 | 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土木技師兼總經理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偉矗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職稱:計畫經理所任工作:公路、橋梁工程規劃設計監造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職稱:總經理所任工作:公路、橋梁工程規劃設計監造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法律研究所碩士 |
| 5 | 許文奕 | 工務處副處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職稱:集水區治理科科長所任工作:集水區治理科科長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職稱:集水區治理科技正所任工作:集水區治理科技正 經歷3:服務機關(構)名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職稱:集水區治理科技士所任工作:集水區治理科技士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碩士 |
| 6 | 林正光 | 交通處處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新竹市政府職稱:城銷處副處長所任工作:城銷處副處長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新竹市政府職稱:城銷處 科長所任工作:城銷處 科長 經歷3:服務機關(構)名稱:新竹市政府職稱:交通局 科長所任工作:交通局 科長 學歷:私立中華大學運輸科技與物流管理學系碩士 |
| 7 | 陳明錚 | 工務處處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朝陽科技大學職稱:營建工程系 兼任助理教授所任工作:營建工程系 兼任助理教授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磐禹工程顧問公司職稱:負責人/土木技師所任工作:負責人/土木技師 經歷3:服務機關(構)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職稱:技士所任工作:技士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博士 |
點名字可看這位委員還評過哪些案。公開資料只有姓名沒有識別碼,同名同姓會併在一起。
公告歷程
共 2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參加本委辦工作之技術服務廠商,必須非為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且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法人組織(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及法人登記證)。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4.其他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服務業)。
附加說明
(壹)、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一)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法人組織(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及法人登記證):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及法人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三)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 (四)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營業項目: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貳)、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履約各分段進度: 1.廠商應自本契約簽訂日起20日內,函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實施簽證執行計畫書各10份供機關審查。 2.廠商應自本契約簽訂日起50日內,函送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圖及工程設計期中報告書各10份供機關審查,並配合辦理簡報。 3.廠商應自規劃及基本設計成果圖及工程設計期中報告書審查核定後80日內,函送工程預算書、工程設計期末報告書、細部設計成果圖各10份供機關審查,並配合辦理簡報及都市設計審議事宜。 4.廠商應自工程預算書、工程設計期末報告書、細部設計成果圖審查核定後14日內,正式函送期末報告定稿本及細部設計成果5份(含工程設計預算書圖4份)供機關辦理發包作業之用,依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