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已決標,明細補抓中
決標公告已於 2026/10/02 發布,投標明細正在補抓,稍後重新整理就會出現。
投標廠商與標價正在從採購網補抓。正在補抓,幾秒後自動更新
決標品項
共 0 個品項
| 序號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誰在評選
5 位評選委員。最有利標由委員會評分決定,名單與出席紀錄比底價更能解釋結果。
| 序號 | 委員 | 職業 | 出席 | 與本案相關學經歷 |
|---|---|---|---|---|
| 1 | 李孟璁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授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管理系)職稱:助理教授所任工作:海洋休閒規劃與管理、水域遊憩活動、海洋遊憩、遊艇活動、海洋生態旅遊、島嶼旅遊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管理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海洋休閒規劃與管理、水域遊憩活動、海洋遊憩、遊艇活動、海洋生態旅遊、島嶼旅遊 經歷3: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海洋休閒管理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海洋休閒規劃與管理、水域遊憩活動、海洋遊憩、遊艇活動、海洋生態旅遊、島嶼旅遊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博士 |
| 2 | 吳守從 | 實踐大學教授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實踐大學 (觀光管理學系)職稱:助理教授所任工作:教授觀光資源規劃、遙感探測與地理資訊系統、森林經理等教學工作 經歷2:服務機關(構)名稱:實踐大學 (觀光管理學系)職稱:副教授所任工作:教授觀光資源規劃、遙感探測與地理資訊系統、森林經理等教學工作 經歷3:服務機關(構)名稱:實踐大學 (觀光管理學系)職稱:教授所任工作:教授觀光學、觀光行銷學、顧客關係服務等教學工作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森林學系博士 |
| 3 | 洪國欽 | 副處長 | 未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觀光發展處職稱:副處長所任工作:副處長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國際政治碩士 |
| 4 | 馬志安 | 副處長 | 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及養護工程處職稱:副處長所任工作:副處長 學歷:屏東科技大學土木系碩士 |
| 5 | 劉俊毅 | 處長 | 未出席 | 經歷1: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及養護工程處職稱:處長所任工作:處長 學歷: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碩士 |
點名字可看這位委員還評過哪些案。公開資料只有姓名沒有識別碼,同名同姓會併在一起。
公告歷程
共 4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6年4月7日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 或 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 或 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J902011旅行業或與本案相關之廠商。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之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5年7月23日起,至115年7月28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 元,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投標須知範本」。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政府招標資訊系統(網址:https://ttac.taitung.gov.tw/default.asp)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全球資訊網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東縣政府 (二)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三)檢舉受理單位: 1.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 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履約地點]臺東縣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6年4月7日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