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
尚未決標
決標公告出來後,這裡會列出每家廠商的標價與未得標原因。
還沒有開標資料。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資格與履約條件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公報-115年11月11日、選票-115年11月24日下午5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營業項目需包括排版業或印刷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領標函方式]〈1〉通訊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以通信〈限掛號寄達〉方式郵購〈郵戳期為準〉(務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67元〈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住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應自行負責〉,來函請註明「南投縣草屯鎮第20屆鎮長、第23屆鎮民代表暨里長選舉票、選舉公報印製採購」。〈2〉自行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至截止投標時間止〈辦公時間內〉向本所總務人員具領。〈3〉標函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正,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4〉電子領標方式:自行上網購買,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100元整。〈5〉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請至http://web.pcc.gov.tw網址自行下載。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開標室〈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資格審查日期:民國115年10月1日上午9時00分,評審日期、時間:民國115年10月1日下午14時00分。﹝押標金﹞免。﹝標函文件投遞方式﹞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取最有利標精神。﹝採行協商﹞:否;﹝投標文字﹞:中文。 [其他]1.本案如係中央(上級)補助款,需俟補助款核撥入庫後,再行付款。 2.本所財務拮据,可能無法如期付款,請得標廠商體諒包涵。3.優先採購取得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4.開標時間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本所不另行通知,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5.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參標廠商針對本案所提之需求或規格若有疑慮,請逕洽本所民政課確認後方可投標,聯絡人洪小姐049-2338161*103 。 ※依據南投縣政府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1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並繳納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