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
尚未決標
決標公告出來後,這裡會列出每家廠商的標價與未得標原因。
還沒有開標資料。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3項自決標次日起算3年
押標金
13 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掛號(含以上)郵資,約70元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3.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下載,並於投標文件內附加「電子繳交憑據」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費用125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