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實況
尚未決標
決標公告出來後,這裡會列出每家廠商的標價與未得標原因。
還沒有開標資料。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執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 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許可登記 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 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 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三)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附 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本案需求單位聯絡⼈:李先生,聯絡電話:(02)2343-2922。 五、本案僅提供電⼦領標,不另提供現場、郵寄或書⾯文件⽅式領標。 六、 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 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七、本案招標文件如有修正或補充,將於本網站公告,投標廠商請於本案公告 期間持續注意有無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權益。 八、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召開評選會議 之時間、地點及⽅式,本局將另⾏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