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決標
竹科四期-竹南基地送水管(造橋段)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新增項目新增單價之議價
案號 WR-112-0315-0002-2 · 機關代碼 3.13.52
1,734 萬
預算金額
1,732 萬
決標金額
1,732 萬
底價
1
投標家數
—
截止投標
—
開標
開標實況
2026/01/20 決標
決標方式 — · 單一投標
| 廠商 | 標價 | 占預算 | 結果 | 未得標原因 |
|---|---|---|---|---|
| 澄翰實業有限公司 | 15,603,635 | 90.0% | 得標 | |
| 湧泉營造有限公司 84204372 | — | — | 得標 |
底價 17,315,900(占預算 99.9%);得標價占底價 100.0%。
決標品項
1 個品項
| 品項 | 數量 | 單價 | 決標金額 |
|---|---|---|---|
| 竹科四期-竹南基地送水管(造橋段)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新增項目新增單價之議價 | 1.0 | — | 15,584,310 |
公告歷程
1 則公告
招標條件
資格與履約
附加說明
⼀、未使⽤再⽣粒料理由:
1.有關焚化再⽣粒料部分,依據⾏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7⽇環署廢字第1090034412號函,為避免⾃來⽔管線脫落⾄負壓恐引發使重⾦屬溶入供⽔系統之疑慮,故⾃來⽔管線之回填⼯程不使⽤焚化再⽣粒料。
2.「熱拌瀝青混凝⼟⾯層及底層」可使⽤前項第2、3、6點之材料,廠商可依「⾃來⽔管線埋設施⼯說明書」或「⼟建⼯程施⼯說明書」提送相關供料計畫書,經甲⽅審查核可並經路權機關同意後,⽅可使⽤。
3.「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可使⽤前項第3、4、5點之材料,廠商可依「⾃來⽔管線埋設施⼯說明書」提送相關供料計畫書,經甲⽅審查核可並經路權機關同意後,⽅可使⽤。
⼆、本案所列⾦額皆為未稅⾦額。
